復健須知
- 初診患者請先至櫃台填寫病患基本資料。
- 門診看診請先至櫃台報到繳費,再至等候區等待門診叫號。
- 復健療程請攜帶健保卡至櫃台報到,並穿著適合復健的寬鬆衣物。
- 門診看診後,依照健保署規定可安排6次復健療程,請於看診當日起30天內做完6次治療,逾期請重新掛號門診。
- 第2次至第6次復健治療,每次需繳交健保部分負擔50元,並攜帶健保卡至掛號櫃台過卡繳費後,即可帶著治療大卡至治療區報到進行復健治療。
- 當病情有任何改變時,請立即跟醫師或治療師反應,由門診醫師再次評估病況後調整復健處方。
- 貼心提醒,復健治療療效取決於復健頻率,建議規律復健,避免一日捕魚三日曬網而降低療效。